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职责范围:
1、管理部负责全协会人员离职申请的受理、离职面谈、审批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档案管理。
2各部门员工的离职申请的意见审批和督办离职人员工作交接、提出离职工资结算涉及到的帐务责任处理等。
第二条 离职办理:
1、员工离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人员类别 | 内容 | 附件 | 方式 | 时间 |
全体员工 | 《自愿离职申请表》(附表1) | 附离职员工亲笔签名的《自愿离职申请表》或手写离职申请照片 | 纸质 | 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一周办理,部长及以下人员应提前一月办理,部长以上应提前两月办理,协会优化人员按协会要求时间办理离职手续,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
2、职员离职程序:
离职程序一:离职申请阶段 | ||||||
签批节 点 | 责任人 | 职责要求 | 涉及内容 | 签批期限 | 备注 | |
节点一 | 离职面谈组 | 1、 离职原因调查; 2、 人事相关事宜 | 离职原因调查、社保、档案 | 一天 | 1、离职沟通后,注明离职原因 | |
节点二 | 部长 | 确认最后在岗日,签批意见 | 是否同意、离职原因确认及最后在岗日 | 一天 | ||
节点三 | 秘书长 | 核决 | 一天 |
3、交接环节的说明:
1)《员工离职交接清单》流程:以授权的固定签批流程为准。
2)在工作交接前,直管领导应先与接手员工进行面谈,明确其工作交接的重点和相关注意事项。若在离职员工最后工作日结束前,岗位接手人员仍未到岗,则由上一级直管领导指派专人(部门内其他员工)或直管领导本人与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工作接收: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交接完毕,该员工工作的接收人对交接内容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清单》之“接收人”一栏签字确认。签字后离职员工已交接的工作第一责任人即为工作接收人。
4)工作监交:离职员工的上一级直管领导作为工作监交人,对交接工作全程(包括交接时间和交接内容)进行指导和安排,对交接过程和交接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负全责。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的当天,监交人对工作交接清单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因交接内容不完整或不准确使工作延误或由此给协会造成的损失由监交人负全责。
5)交接完毕后接收人和监交人(离职员工直管领导)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涉及资产异动要经管理部和财务部资产管理员钉钉确认后,方视为交接完毕。
6)凡有会员企业来往的离职人员,原则应与接收人一同拜访全部会员企业,协助接收人与会员企业建立初步业务关系后方可完成工作交接。
7)如部分账务确不能在最后工作日之前冲借报销完毕,离职员工必须将所有附件资料(票据和相关文件资料)全部附齐,转交于工作接手人员,并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清单》之“帐务交接明细”一栏详细注明。接收人须仔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上一级直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离职员工和接收员工双方共同凭签字完整的“帐务交接明细”到财务部进行帐务转移,接收人员作为该笔帐务的直接责任人。
8)员工自提出离职之日起,原则上一个月后离岗。若因工作已有人接收且已完全交接完毕,经用人部门、秘书长及管理部经理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岗。若该岗位暂时无人接收工作或工作未交接完毕,离职申请员工不能提前离岗(一个月的法定期限内)。
9)离职资料存档:员工离职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表需在交接完毕当月由管理部存档。
10)管理部在员工正式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两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微信群。
4、离职程序三:离职结算阶段
发起 | 签批节点 | 责任人 | 职责要求及内容 | 涉及内容或表单附件 | 签批期限 | 备注 |
管理部(交接完成后的次月20日开始发起) | 流程节点一 | 财务系统 | 对涉及帐务/款项的再次确认 | 未完成账务清算前不得签批并通知人力部结算工资与否;最后在岗日确认新增扣款确认等 | 一天 | 涉及需要帐务清算的部门须全力配合并按财务要求进行配合处理 |
管理部 | ||||||
流程节点二 | 管理部 | 工资结算 | 《离职工资结算单》 | 一天 | ||
流程节点三 | 财务系统 | 审核离职工资结算单 | 提出明确的结算意见 | 一天 | ||
流程节点四 | 秘书长 | 确认是否发放离职工资 | 一天 | |||
流程节点五 | 管理部 | 审核离职工资结算单,核决 | 一天 |
1)离职员工到管理部退还协会工作牌、门禁卡
2)财务人员负责结算个人帐务,个人借款必须全部还清,财务人员填写员工个人借款和及帐务金额,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如借款未清,财务经办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离职员工的直管领导,督促其催款,否则不予签批。
3)上述离职手续办理完毕,经离职员工的部长、秘书长、管理部经理审核签字,签批完毕后该员工离职手续正式办理完毕。管理部将该员工档案资料自离职之日起保存两年。
5、工资福利结算:
1)结算条件:职员工资必须凭签字完整的《员工自愿离职审批表》、《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清单》及相关附件方能结算工资,工资必须凭签字完整的离职交接手续方能计算工资,离职工资结算表必须经管理部经理签批后方可进行发放。
2)核算时间:自愿申请离职的员工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最后在岗日期,离职人员最后岗日在当月5日前完成离职交接,离职工资及缓发工资于离职当月底进行核算并发放。离职人员最后在岗日在当月5日后完成离职交接,离职工资及缓发工资于离职次月底进行核算并发放。
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工资结算(含加班工资)、福利等,协会应付给员工的其他款项。
4)加班时间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结算,已提出离职的员工,其调休时间按《考勤管理制度》及其他制度执行。
6、因离职产生的劳动纠纷具体操作如下:
1)当员工在离职过程对协会的决定有异议时,其直管领导与员工进行面谈,面谈目的主要是了解员工的想法及要求,并于一个工作日内汇报给其部长及秘书长,其部长或秘书长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再与员工进行沟通协调;
2)当各级领导与员工沟通失败后,产生劳动纠纷的员工的直管领导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员工的离职异议提交给管理部负责人。
3)管理部和秘书长根据意见进行讨论分析和充分沟通
4)产生劳动纠纷的员工的直管领导根据协会意见再次与员工沟通,并发布离职决议的通知。如员工同意协会最终处理意见则按协会签批意见正常流程办理离职,如员工不接受,须与当日内转管理部处理。
5)流程:部长面谈(1天)-秘书长面谈(1天)-管理部分析沟通得出具体处理意见(1-2天)-员工的直管领导执行。流程中任何一个环节沟通成功都不再继续流程。
6)凡是进行赔付的离职人员,都要求签订《离职协议》(附件5)。
第三条 负责
1、本制度由成都市食品工业协会负责解释。
2、本授权经常务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四、附件:
1.《自愿离职申请》
2.《工作交接清单》
3.《离职协议》
4、《离职面谈表》
5、《离职证明》
6、《离职工作交接办理告知函》